歷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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棒球的起源有幾個說法,一般認為棒球是源自於
木球 運動。
1834年 ,
美國 波士頓 出版一部運動書,介紹棒球運動,不過它並沒有清楚記下其規則。
1845年 ,
亞歷山大·卡特來特 (Alexander
Cartwright)出版了另一部運動書,說明了其詳細規則,相信是棒球最早的正式規則,而這份文件所記載的規則,已經符合大部份現代人對棒球的印象。
1846年 ,第一場有正式紀錄的棒球比賽出現:紐約Knickerbockers對紐約九人(New
York Nine);比賽地點是紐澤西的Elysian球場。1865年
南北戰爭 結束後,南方的美國人有機會接觸棒球,棒球在美國流傳更廣泛。
1869年 ,第一支職業球隊成立,隊名是辛辛那提紅長襪
[1] (即是現在的
辛辛那提紅人 隊)。
1870年 以前一直沒有一支球隊可以擊敗它。美國亦有玩英式棒球,使用不同的規則,比較像木球。
規則簡介
打棒球的場地是每邊九十英尺的近似
菱形 的場地,每一個角上放一白色包墊,就是
壘 (base),由
本壘 (home
base)順序
逆時針 數,分別是
一壘 (first
base)、
二壘 (second base)和
三壘 (third
base),一二三壘都有膠皮所制的壘包,而本壘例外,有本壘板卻沒有壘包。在邊線以內的地區,叫做
內野 (infield),超出內野的有效區,叫
外野 (outfield),由本壘到一壘和三壘邊線延長,所包括的區域,就是有效區。雙方隊員都要爭取上壘,一壘一壘的推進,直到回本壘就算得分。以得分多少來分勝負。
棒球場場中有四個
壘包 。在比賽中,每方輪流作為進攻方或防守方。進攻方每次由一名
打擊手 上場打擊,打擊手的任務是將球擊出之後,從
本壘 起跑,採逆時針方向,經過
一壘 、
二壘 和
三壘 ,最終回到本壘,來贏取分數。如果三次好球沒有打中,或者擊出的球被防守方在空中接到,或者在守壘者接到球之後才跑至該壘,
打擊手 便被判出局。進攻方有三人出局之後,雙方交換進攻和防守。在正規比賽的九局中,以獲得較多分數的一方為勝方。
防守方的目的是阻止對方贏取分數,防守時由九名球員上場(括號中的數字,代表一般棒球比賽紀錄時所用以代表各野手的代號),
投手 (1)負責
投球 ,
捕手 (2)負責接球、防守本壘和指揮全場,
一壘手 (3)防守一壘,
二壘手 (4)防守一、二壘之間,
三壘手 (5)防守三壘,
游擊手 (6)則於二、三壘間機動防守;這些守備人員稱為
內野手 ;而
外野手 則分為
左外野手 (7)、
中外野手 (8)和
右外野手 (9)。
註:守備位置除投手和捕手外,並無明確規定守備位置。但經過長時間演化,所有球隊均採類似的守備位置來分配其他七名守備球員。因此守備位置的定義即採一般認知的方式,但遇到特殊情況時,仍會有變形的守備位置出現,每次攻守守備方站的位置也會略有不同。
正式棒球比賽每場一共有九局,每一局分上、下兩個半局。最終按雙方獲得分數的多寡來裁定勝負。正式棒球比賽若九局結果同分,則可能進入延長賽,延長賽以一局為單位,最多打幾局則依大會規定為準。此外,若後攻方在九局上半結束時已經領先,則比賽亦結束(不進入九局下半)。但成人棒球以下的比賽,有時並不打完九局。依大會規定為準。所以不要以為一定要打完九局。
有時,雙方比數有時會因差距過大,而提早結束比賽,例如:
亞洲職棒大賽 若在七局時雙方差距達七分,就得提早結束比賽,有些職棒在五局時若雙方差距達10分以上,並天候惡劣,則可提早結束比賽。也有所謂的放棄比賽。
[2]
防守的球隊,主要的任務是阻止攻擊的球隊回本壘得分。球賽開始,由防守球隊的投手把球投到本壘上空的好球帶圍。攻擊球隊的打擊手,要盡力把球打出去,打在有效區內。捕手要接住未被打中的球。他也可以接住本壘附近的高飛球,或觸擊球,傳給隊友,封殺跑壘的人。
防守的一方,每個隊員都有責任去接住被打中的球。當然主要人物還是投手,因為他是最先有機會使對方打擊手出局的人物。或是三振,或是接殺,或是封殺、觸殺。上壘和出局——揮棒落空,要記為好球;投來的球,要通過好球帶,都是好球。好球帶就是在本壘板上空,打擊手的膝蓋以上,腋窩以下的地帶。擦棒界外,也記好球。但是在已有兩個好球情況下,擦棒界外不記好球數。
三好球以後,打擊手就被三振出局。如果捕手在三好球時,把球掉在地上了,在他把球傳到一壘手手中以前,打擊手可以跑壘,若是失誤,打擊手可安全上壘,稱為
不死三振 。當然多數情形是會被封殺的。投球不在好球帶以內是壞球。四個壞球就要保送打擊手上一壘。任何一個好球被擊中,在落地以前為防守球員接住,打擊手就要出局,打擊手擊中球以後,跑到一壘以前,防守球員把球傳到了一壘,他就被封殺出局。打擊手擊中球以後,在球被傳到一壘以前到達一壘,是安打;到達二壘而球未傳到,是二壘安打;到達三壘,是三壘安打;擊到全壘打線外為全壘打,跑壘員可連跑四壘回本壘得分;打擊者未將球擊到全壘打線外,但仍在球到達前連跑四個壘回到本壘,則稱為
場內全壘打 。打擊手一旦上壘,就成了跑壘員,同隊的隊友就要盡一切努力使他向前面的壘推進,直到回本壘得分。往前跑壘可以在隊友的安打下跑;可以在對方失誤下跑,也可以
盜壘 。盜壘是在無安打,無失誤,無投手犯規等情形下,推進一壘。跑壘員若是未踩壘,被
觸殺 ,被隊友打出的球擊中,或越過先他在壘的跑壘員,都要出局。